春秋青铜器诸樊铭文不足以证明诸樊为吴王论
诸樊的所有出土器具铭文都不足以支持诸樊为吴王或诸樊是余寿梦长子并曾为吴王这个陈述。依据如下:
一、苏州博物馆余昧剑铭(熊长云先生提供):
攻吴王姑雠焉(夷)雖(昧)曰:余寿梦之子,余虘句之嬖(?)弟。虘句此命初伐麻,败麻,获众多。命御荆,荆奔,王围乾,既北既殃,不我敢当。命御越,雖弗克,未败吴邦。虘句命代为王,择厥吉金,自作元用鐱。
“攻吴王姑雠焉雖”即春秋晚期的吴王余昧(夷昧)。铭文先自叙器主名和父、兄之名,又顺次记叙虘句四次颁命姑雠焉雖,先记命姑雠焉雖伐麻、御楚、御越三件事,最后记虘句?命姑雠焉雖代为吴王事。
绍兴鲁迅路出土的吴王馀昧剑铭(董珊摹):
攻吴王姑雠雖,寿梦之子,虘句之□弟。初命伐□,[又(有)]隻(获)。荆伐?(徐),余亲逆攻之,败三军,隻(获)□□,攴(缚)七邦君。
鲁迅路吴王剑记录了“初命伐□(□表示此字不识)”和“亲逆攻之(荆)”两次战事,苏博剑铭记载了“命初伐麻”、“命御荆”、“命御越”三次战事。两剑铭记载的五次战事,除“亲逆攻荆”应属于吴王馀昧之世,另外的四次,都是馀祭命余昧作战,
以上两件出土的青铜器铭文都明确无误地证明余祭为余寿梦长子,余昧为次子。吴王继承序列是:余寿梦———余祭——余昧。中间并无别人称王。
二、江苏丹徒北山顶吴墓出土陪葬青铜器铭文有“利(即余寿梦)之元子余祭”字样,证明余祭就是余寿梦的长子。
铭文中弟尸祭就是余祭。
三、冯时先生在《 觑巢钟铭文考释》文中说“:文献旧载吴王寿梦长子名诸樊,而僚子复与伯父同名,殊不可解。故陆德明《经典释文 》云:“吴子遏 ,号诸樊 ,王僚是遏之弟子, 先儒又以为遏弟,何容僚子乃取遏号为名,恐传写误耳。未详。”孔颖达-左传正义 》云“吴子诸樊,吴王僚之伯父也。僚子又名诸樊,乃与伯祖同名。吴人虽是东夷,理亦不应然也。此久远之书,又字经篆隶,或误耳。---- 盖吴王僚被刺,其子觑巢随叔父掩余、烛庸携钟去吴。”可见古今早有人对史书记载中诸樊的身份产生了严重怀疑。
历史诸樊是吴王僚之长子,这种说法可能更接近历史真相。
1、所有铭刻吴王诸樊的青铜器,都可以成为支持这种说法的证据。
吴王僚被公子光刺杀抢夺了吴国王位之后,吴王僚的长子诸樊和叔父掩余,烛庸出逃钟离国和徐国,后来又逃到楚国。那些称“吴王诸樊”青铜器铭文正可以证明他们在吴国之外以吴王为旗帜进行复辟活动。
诸樊们的行径引发吴王光的极端仇视。公子光夺取王位之后对吴王僚后代和亲信赶尽杀绝,加以报复。同一时代其他各国对外逃的政治失败人物是较为宽容,同时,公子光对其他的吴国诸公子没有剪除的记载,对外逃的季札亦未动杀手。根源即在此。
2、铭刻有吴太子诸樊,吴王诸樊的青铜器基本都是在吴国之外的地域出土和发现,也可以证明这些器具的使用和主人的行踪是在吴国之外。符合政治流亡者的行为特征。
3、这类的青铜器基本上是武器,没有礼器。只是产生于特定的战争阶段,不是政权的标志物。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吴王余寿梦的嫡子中没有诸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