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考证五:承诠公在二修族谱的按语及附识中明确提出的质疑。不知是否针对承梁公强调的“据故谱”、“遵旧谱”,承诠公在“铁改余原由序”后的附考中一再写道:“谨按此条乃先堂兄瑞云(承梁字)所引”、“此条亦瑞云兄所引”、最后并明确写道“按:以上各条自长寿县余氏旧谱传来”,才知变身“铁改余”皆因认长寿县余氏旧谱为隆昌余氏故谱并“据故谱所载逐次详列,不敢妄赘一辞。”同时,承诠公在二修附识中写道:“十进士之行迹不一……未知所据何谱?”“未审献贼乱时,在隆之祖或没或逃,状况若何,则旧谱所未详耳。”“而由伯五郎上溯至义祖则瑞庭(承梁又字)堂兄据他谱所增也。”就明确质疑我旧谱并未记载“十进士”“在隆之祖”到过广东,怎么可以根据他谱来确认广东迁隆始祖汝彰公是“铁改余”后人呢?
此外,承诠在凡例中明确记载“志钦祖以上系据瑞庭兄旧谱增入”,参见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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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广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