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選州判,欽加同知銜:
5y 5Dn!` 州判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在清朝之位階約為從七品。州判職能通常為地方衙門輔佐主官的基層官員編制,不過也為外派直隸州知州的左右手,如台灣府台東直隸州的州判。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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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知為中國明清的文官官職名,雅稱司馬、分府,在清朝之位階約為正五品,而職能通常為佐理知府之鹽政,緝捕盜匪,海防等行政事宜。通常此官職會因地制宜而設立,也會視專業加以增置。若外出駐派者,其派駐辦事處稱為「廳」。
4bp})>}jB OA=~i/n~ 由以上可知,就是從七品的官掛五品官 的職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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