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娶妇书曰娶某氏,以重匹也,嫡妻既死更聘者,书曰继娶某氏,仍敵体之义也,有妾不更聘即以之主内事者,援左氏声子例,书继室不书侧室,与夫共祀其祖也,其嫡妻现在及嫡妻死于夫死后者,书侧室不得书继室,杜僭也,纳非族者书曰纳某氏,广嗣续也。若以妾为妻及苟合婢媵者不录 ^e)KEkh
注:这个名分很重要的。当然现在修谱就没这么烦。老婆就一个。 U%"v7G-
第九条:出妇不录,若生有子者,子无绝母之义,权书曰娶过某氏,亦不注生年月日。 ax,%07hJ
以上两条专讲配偶,其实现实中问题很复杂,有些就在这两条之外。而现在的婚姻更比以前复杂。 1VH7z
第十条,第十一,十二条专讲仕进门,可是现在科举没了,不录 v2/@Pu!kg
第十三,十四,十五条说人物门,人物门我是至今也没看到。 <mi*AY
第十五条:盖棺论定,凡其人尚在者,虽有嘉言善行不录。 w%KU@$
注:这点现今也适用。 ]?-8[v~{C
第十六条讲遗文门 +VCG/J
第十七条讲礼俗门 0z.oPV@
第十八条讲奠居门 <y7nGXzLK
以上四门,我都没过目,不录。 NI,i)OSEN
第十九条:男有生继之别,妇有嫡庶之分,各派送草本时,必自剔清弊端。倘其中仍有自讳紊乱之处,是欺也,咎归各派子孙。 j0_)DG
第二十条:谱印订已成,以千字文编号,某字号某派某人领,钤盖朱记,以杜私鬻之弊。 5%Hw,h
凡例完 avxr|uk
凡例后面就是历修宗谱先正,就是以前修谱的一个名单。 bys5IOP{]o
再往后才是目录。 zZR_&z<
从张謇序文开始到目录止,为卷首一卷。 wIeF(}VM
%d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