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0阅读
  • 0回复

[简讯]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美好人生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6q5S4 r  
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成立大会材料之三 kc0E%odF.v  
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章
(2014年12月27日通过)
Gz .|]:1  
第一条  助学慈善会名称:“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简称本会) 5oAK8I  
第二条  本会宗旨:“弘扬崇文重教传统,倡导读书为荣风尚,彰显家族重文美德,争为国家族家育才”。激励余氏后裔勤奋读书、努力向上的浓厚氛围,奖励、扶助每年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余氏后裔优秀学子,扶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成绩优秀的子女,让每位有志读书的海丰余氏宗亲的优秀学子都获得资助。 ti \wg  
第三条  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宗亲们的慷慨解囊,捐资赞助等。赞助资金作为起点基数资金,建立银行专户,每年提取专户利息作为年度学子奖学和助学的资金款项。教育基金将为海丰余氏宗亲提供献爱心的平台,关心和支持教育的宗亲都可常年继续向助学慈善会捐资,使本会资金不断发展壮大。所有捐资人员都发给捐资证书,并在《风采》专刊和简讯中逐期列榜公布。以示鸣谢!凡捐资人民币壹仟元以上者,予以勒石芳名;捐资伍仟元以上的,另发给纪念品,以表其德。 ;+"+3  
第四条  奖励范围:凡属海丰县、市城区、红海湾余氏学子符合条件的都有享受奖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 YPxM<Gfa8  
第五条  奖励办法:凡海丰余氏子女每年考上北大、清华的学子给予特别奖励;第一批大学本科的给予二等奖励;第二批大学本科的给予三等奖励。对考上大学本科而当年遇有灾难性的特困户,通过本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另加一次性助学金。每年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及数额,助学慈善 =i[\-  
会班子视其当年资金状况研究确定。 PUUwv_  
第六条  奖学、助学金领取:对获奖和受到扶助的学子,由本人书面申请,和填写奖学和助学的审批表,凭家庭户口簿、个人身份证、入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本会办理有关领取手续。 2'w?\{}D  
第七条  管理机构:慈善会设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副监事长、办公室主任、理事、永远荣誉会长、名誉会长、财务、会计等若干人。 :> 5@cvc  
助学慈善会管理机构由每届与会全体代表选举产生,凡捐资1万元以上及现职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作为理事会成员。任职人员为义务兼职,不领取薪酬。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慈善会的管理细则并实施。 HAa; hb  
第八条  资金支付: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和慈善会开展工作办公经费等正常开支,由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共同研究确定。 $&n=$C&x  
第九条  资金管理:建立本会银行专户,专款专用。基金须由会长、理事长、监事长签章方可支取。为使基金使用公开透明,本会管理机构每年须将奖学、助学及正常费用使用情况在《风采》专刊或简讯中定期公布,接受捐资者和宗亲们的共同监督。 cz8T  
第十条  办公地点:本会办公室设在汕尾地区余氏宗亲会会址《风采堂》(海丰县附城镇城南社区山岭头村东侧) M<v%CawS  
办公电话:6830866     远栋:13809792089     余勇:13902681958 H*PSR  
胜持:13809797868     德协:13828960555     福由:13502397062 _z|65H  
程煜:13923580188     汉池:13823555623 [<@.eH$hU/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 W:pIPDx1=!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本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s;ls qQk  
T4Pgbop  
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成立大会材料之四 \!.B+7t=I  
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实施细则
(2014年12月27日通过)
前 言
'-Vt|O_Q  
弘扬祖宗美德,倡导敦亲睦族,培养余氏人才,为社会家族发展做贡献。根据乡贤们的提倡,广泛听取宗亲意见,经讨论研究,兹决定成立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为使本会基金运作规范,公开透明,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EM(gmWHij  
第一章 总 则
G[uK-U  
第一条  助学慈善会的名称: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以下简称本会) P@V0Mi),  
第二条  本会属于非公募助学慈善会。 vXrx{5gz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奖学、助学。 1#< '&Lr  
第四条  本会拟定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 z!ZtzD]cb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构属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 Z&+ g;(g  
第六条  本会会址: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城南社区山岭头村余氏“风采堂”。 Rq'S>#e  
第二章 组织机构
o,\$ZxSlm  
第七条  本会设会长1名;理事长1名;监事长1名;副会长1名;副理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财务会计各1名;理事50名组成理事会。授予永远荣誉会长和聘请名誉会长多名。本会理事成员每届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3f2%gKa  
第八条  理事成员的产生和罢免: !C ':  
(一) 首届理事会由宗亲代表、主要捐资人等选举产生。 /$Nsd  
(二) 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理事成员、主要捐资人,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6,8h]?u.  
(三) 罢免、增补理事成员应经理事会议表决通过。 {T$9?`h~M  
第九条  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A4x]Qh3OO  
(一) 制订享受奖学、助学的条件、标准。 NZ:,ph  
(二) 核实确定享受助学金的发放对象。 EHJ.T~X  
(三) 每年研究确定一次奖学、助学金的发放数额。 b|:YIXml  
第十条  本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gD @){Ip  
(一) 制订、修改章程; IVY]EkEG~  
(二) 选举产生和罢免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和副会长、副理事长、副监事长; 0 1rK8jX  
(三) 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hR&8 `\\  
(四) 制订内部管理制度; Tx# Mn~xD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b{&)6M)zo  
第三章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zY{A'<\O  
第十一条  本会为非公募性慈善会,本会的资金收入来源于: rglXs  
(一) 余氏宗亲捐资; mO7]9 p  
(二) 接受社会热心人士捐赠; j</: WRA`]  
(三) 其他合法收入。 kgP0x-Ap  
第十二条  发放对象: Bnxm HGP#&  
1、凡属海丰、城区、红海湾(包括老海丰居住国内)余氏原籍子女考上大学本科二批以上的学子,及当年考上重点高中,成绩优秀而家庭特困的学生,均可享受本会的奖学金或助学金。 \~$#1D1f  
2、为高度激励和人才培育,凡考上清华、北大两所名牌大学的,一次性给予特别奖。 oD .Cs'  
3、凡考上大学本科二批以上学子,而家境又特别困难,供不起学费的,可以申请享受本会一次性的助学金,享受奖学与助学金双重待遇。 dUZ ,m9u  
4、特困户具备条件:①当年遇上灾难性原因(如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大火灾及严重的意外事故);②家庭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大的固定资产,没有经济来源;③被录取为彭湃中学、汕尾华师大附中、汕尾林伟华中学的特困优秀生,凭录取通知书、分数在原校录取分数前二十名内有效证明。 aX'*pK/-  
5、助学金发放数额1—3年内上限20万元,因基金初投入,银行利息不够部分在原基金提取,今后每年只能用利息资金运作,由会长、理事长和监事长召集相关人员研究确定。 %7.30CA|#  
第十三条  奖励方法: 5U$0F$BBp  
首先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奖学和助学的审批表。并提供户籍、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经村委(社区)签意见,再由理事会核实相关情况后,最后通知申请人。 mCVFS=8V  
第十四条  助学慈善会各岗位权责 )Ql%r?(F+  
1、会长:负责筹集资金,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和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NC(~l  
2、理事长:负责助学慈善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安全盘活运作资金和核实对助学和奖学金的发放工作,协助会长对基金的发动筹集。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 }(}~  
3、监事长:负责对资金的收入和使用的监督工作,副监事长协助监事长工作。 4H&+dR I"  
4、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会各类资料的搜集存档,协助会长、理事长做好发放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 N<}5A%  
5、会计:负责本会的会计工作,每季度必须向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呈报一份完善的财务报表。 S<Xf>-8w  
6、出纳:负责本会的出纳工作,规定1000元以下的工作办公支出由理事长签批;1000元以上者,由会长、理事长二位签批;5000元以上的,应由会长、理事长、监事长三位签批。 P&LsVR{#  
取款程序:银行取款须由会长、理事长和监事长同时到场,方可支取帐内资金。 H4+i.*T#  
                         第四章  附 则
Cw&KVw*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EADqC>  
第十六条  本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PCtzl )  
第十七条  申请社会团体组织注册,设立助学慈善会银行帐户。 Xsa].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首届“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G18b$z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各位家人朋友:如遇上传附件不成功,请更换使用 IE 浏览器!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