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 y[cc<wm$
丽正,天子礼乐之司,非近密官不得为其副,所以刊缉述撰,则为邦典,顾问应对,则谋王体,择选之称,尤其难者。 *j1Skd.#At
具官某,以文学历词禁,以才智更使指。向者,峤服丑类冒抵刑宪,起汝于丧庐,授之以兵节,自临总制,渐格小康,遽远览于奏封,愿追行于祥禫。眷惟武略,方倚帅才,特兼书府之名,仍居经管之重,勉楙忠力,称朕意焉。 $OG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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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资料由余策忠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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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e6T?2`5P
1. 丽正:即“丽正书院”、“丽正脩书院”,又称集贤殿书院。唐朝开始设置,为中央掌管刊辑、校理经籍,搜罗遗逸图书,承旨撰集文章的机构。 ]@}@G[e#[
2. 具官某:具官,配备的官员;某,某人,这里指余靖。这是诰命(任命书)的格式,“具官某”在诰命里的意思是“这次任命的官员某某”。 GsqO^SV
3. 词禁:指翰林院。 GL&rT&
4. 更使指:更,改任;使指,安抚使、指挥使的简称。 w;Pe_m7\EO
5. 向者:之前。 z7*mT}Q
6. 峤服丑类:指侬智高叛军。 -]Oi/i, {
7. 起汝于丧庐: 其时余靖的父亲刚去世,余靖辞官归家服丧,称为“丁父忧”,朝廷命令余靖提前结束丁父忧,领军平定侬智高叛乱。 wmX * n'l
8. 成文时间考:据宋史记载,皇佑四年(1052年),侬智高叛乱,余靖与狄青、孙沔于次年平叛,余靖迁工部侍郞知桂州,至和元年(1054年)二月,加集贤院学士,仍知桂州。此文应是写于至和元年二月前。 p*H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