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台湾的启鹏兄!~~
kX+y2v(2++ 3~a!h3.f 关于金崇公,我在网上倒是搜到了一小点资料:
余清海三代设籍定居近百年之坐落苗栗县通霄镇内湖段一九六地号土地……祭祀公业余金崇公尝管理人余荣爵……
来源:
http://www.lawyee.net/Case/Case_Other_TW_Display.asp?ChannelID=2020000&RID=1058547 VISNmz2P 所知,祭祀崇金公之所土地被别人购买并想将用途改变,不知现在情况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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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Y 关于你所说入台祖崇金公,我稍后会查一下是否有相关资料,以便台湾宗亲与大陆宗亲相互联络。
?`,Xb.NA$K 4F)z-<-b 有关资料如下(不完整):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判 决 NVcL9"ht*@
九十一年度判字第九三五号 st+X~;PX*
上 诉 人 张平见 |A8xy#
被 上诉 人 苗栗县通霄地政事务所 do+HPnfD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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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人 邱宏宗 ]uWx<aDB
右当事人间因地上权登记事件,上诉人对于中华民国九十年二月六日台中高等行政法 =V/$&96Q
院八十九年度诉字第二○三号判决,提起上诉,本院判决如左: <6Y o%xt
主 文 dSS_^E[{
上诉驳回。 <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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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 V+nqQ~pJ&
理 由 vAy`8Q
本件上诉人在原审起诉主张:上诉人自民国六十七年承购余清海三代设籍定居近百年 c}U&!R2p{
之坐落苗栗县通霄镇内湖段一九六地号土地(下称系争土地),已就系争土地有二十 c#<v:b
年以上和平继续占有,而有因时效取得地上权登记之权利。又若属租地建屋本即有行 N*|Mfpf
使地上权之意思,而有请求设定地上权之权利,故租地建屋二十年以上和平继续占有 Zh)Qq?H
他人土地,亦有申请地上权登记之权。是上诉人于八十八年八月十七日依法向被上诉 eRWTuIV6
人申请时效取得地上权登记,被上诉人仅依系争土地所有权人祭祀公业余金崇公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