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61阅读
  • 7回复

清朝刑部尚书余文仪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washingto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09-11-07
— 本帖被 thinfo 从 余姓名人 移动到本区(2011-09-12) —
余文仪 LlU' _}>  
l#Yx TY  
N vcHv7,  
    余文仪(1687~约1782),字叔子,号宝岗,清诸暨高湖乡高湖沿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为福宁知府,调漳州。二十五年,由漳州调知台湾府,设局续修《台湾府志》26卷。二十九年,擢分巡台湾道,升任福建按察使。再入为刑部员外郎,旋擢侍郎,巡抚台湾。召为刑部尚书。逾年,以老病乞休,加太子少傅。 ?F1wh2o q  
    仕宦40余年,行事方正,杜绝私谒,于刑名尤所慎重。在刑部,总办秋审各省谳牍,必虚心研究,遇有不当,辄立争,多得平反。出为郡守,常复审他郡疑案。又奉命至浙江审办三案,以浙人而办浙案,朝廷不以为嫌。因郡邑举人上京师会试无会馆,修建浙江绍兴乡祠于京邸骡马市。归里后,杜门不出,不预外事,自奉甚薄,与兄白首无间言。所著有《嘉树堂集》。 "rVU4F)  
[ 此帖被washington在2010-10-20 14:00重新编辑 ]
离线washington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0-10-20
Re:刑部尚书余文仪
人物信息 xdqK.Z%  
1U'ZVJ5bpK  
  余文仪(1687~约1782) a(f(R&-:$Y  
  字叔子,号宝岗,清诸暨高湖乡高湖沿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为福宁知府,调漳州知府。二十五年,由漳州调知台湾府,设局续修《台湾府志》26卷。二十九年,擢分巡台湾道,升任福建按察使。再入为刑部员外郎,旋擢侍郎,巡抚福建台湾。召为刑部尚书。逾年,以老病乞休,加太子少傅。? d+e0;!s~O  
  仕宦40余年,行事方正,杜绝私谒,于刑名尤所慎重。在刑部,总办秋审各省谳牍,必虚心研究,遇有不当,辄立争,多得平反。出为郡守,常复审他郡疑案。又奉命至浙江审办三案,以浙人而办浙案,朝廷不以为嫌。因郡邑举人上京师会试无会馆,修建浙江绍兴乡祠于京邸骡马市。归里后,杜门不出,不预外事,自奉甚薄,与兄白首无间言。所著有《嘉树堂集》。 ?^. Pt  
i?x$w{co  
书法成就 .lr5!Stb  
?M~  k$  
  余文仪是一位名臣,鲜为人知;是一位书法家,却见过他的作品的人不多。让我们目睹他在《四书心印》中的题跋:“《四子》一书,昭垂万古,自紫阳朱子审定集注,卓乎不磨矣。后之人覃思毕虑,采撷掇拾,要亦各随所得。然源远而末益分,此博学详说,重赖有功于圣籍者也。闽中黄君惕三,绩学淹贯,早掇巍科,丁巳与予为齐年友。乃以名进士出宰江右山左间,举能本经术为吏治。尝自谓苦心集,解历有年,所其荟萃诸儒先粹语,必反复精研,不留余蕴,乃大快于心,亦可谓勤于甄。综其所得力之效业,有明征已。予奉恩命抚闽,值黄君已赋,遂初将以所编付及欹劂氏,属予序之。予循览数四,见夫摭采博而择之精,考据详而执其要。诚哉!有大醇而无小疵也。是书梓成,将见海内,掺(或操)觚之士,宗为圭臬,开卷了然,洵为有功圣籍。嘉惠来学,上副天子,右文郅治,岂徒不胫而走云?乾隆壬辰秋九月古越年眷弟余文仪题。” Sz)b7:  
  他的字圆转遒丽,结体宽博深稳,运笔酣畅圆润,外似柔润而内实坚强,形体端秀而骨架劲挺,笔圆架方,流动带行。题跋321个字,写得非常完整,是至今发现的唯一手迹。时隔二、三百年能见到其书法作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这对于研究欣赏余文仪书法作品很有参考价值。 %I0}4$  
  据《四书心印》收藏者介绍,此书的扉页还盖上了原藏书者的收藏印章,红色的藏书章共两印,一圆一方鲜艳精致。翻开书前内封面镌雕牌记,内页记载:乾隆癸巳年新刊,傅其山堂内编,四书心印,翻刻必究。藏书家韦力先生在<古玩品鉴要-古籍善本>一书中指出:"古人刻书,特别是私宅坊肆刻书,常在书内封面镌雕牌记。这种牌记类似现代书籍的版权页,将书名、著者、批点评论者、刊版年月、雕版的斋堂室名等,一一注出。这种牌记只要是真实的,通常都是鉴定版本的直接证据。"不言而喻,余文仪在《四书心印》所作的题跋是完全可信的。
[ 此帖被washington在2012-05-04 16:42重新编辑 ]
离线washington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2-05-04
hLo>R'@uN  
臺灣文獻叢刊
第一二一種 續修臺灣府志(余志)
余文儀(著)
2`E! |X  
3C#RjA-2[  
臺灣銀行 經濟研究室(編) 0O[l?e4,8{  
臺灣銀行 發行 b|6!EGh  
西元 1958 年 10 月 出版
sjb-Me?  
9cz)f\  
%z2oDAjX  
H>Ks6V)RL4  
G>JxIrN0  
f}%sO  
关于《續修臺灣府志》 aX]y`  
leR" j  
續修臺灣府志 [&Lxz~W][  
j~.u>4  
1760年余文儀任臺灣知府,以范咸、六十七所修《重修臺灣府志》已歷時15年,諸羅縣與鳳山縣兩縣縣志年久未續修,彰化縣則仍無志書,有修志必要。余氏乃延攬侯官縣舉人黃佾纂輯府志,又命續修諸羅縣志與鳳山縣志、新修彰化縣志,展開清代臺灣方志史上第二次全面修志活動。自1760年至1762年,完成府志與三縣志,共4部。府志之續修乃以范志為底本,增補1747年以後史事,稱《續修臺灣府志》,學者稱為「余志」。余志共26卷、首1卷,所增補資料約增加范志原文的五分之一,以規制、職官、土田、租賦以及藝文所增最多。該志1774年左右刊行,因流行最廣,同治、光緒年間均有補刻本。 hl}dgp((  
>|(WS.n3C  
2AmR(vVa"  
31H|?cg<  
/oBK&r[(  
@i;LZa  
G6f %/m`  
!:&2+%  
余文仪( ?~1782)浙江诸暨人。 nvw NjN  
|P^ikx6f5  
余文仪( ~1782) 5B_-nYJDt  
hrUm} @d  
浙江诸暨人.1737年登进士第,由咸安宫 O(b"F? w  
教习,授刑部主事,累迁郎中.1756年授 1==P.d(  
福建福宁府知府,1760年调漳州府,1765 rcD.P?"  
年调台湾府知府,1768年升调台湾道.在 %`t]FV^#  
台湾4年中,以知府任内编修《台湾府志》 E1mI Xd;.  
最为重要,该书同时也是清代最后一部编 OgzGkc@A  
修的府志.1769年任福建按察使期间,革 =N[V{2}q  
除最为人垢病的买凶,认凶弊端,司法为 U>3%!83kF  
之一清.1774年5月台湾县民黄教竖旗谋 f6(9wz$Trt  
反,命渡海查办;唯因安坐府城审拟案 uj+.L6S  
犯,被误会为身为大员却未临阵督捕,后 _Oaso >  
被以妄分畛域,实系规避之罪,交部议 4u{E D(  
处.高宗以其向为文职,且能办事,遂加 !@]h@MC$7  
恩从宽降以刑部员外郎用.同年10月补刑 =."WvBKg  
部陕西司员外郎.隔年2月命署刑部侍 W0r5D9k  
郎.1776年调任福建巡抚.1776年擢升刑 Ow&'sR'CX  
部尚书,隔年以疾老乞休,赏太子太傅 yU&g|MV_  
衔.【许毓良撰】〔 《国朝耆献类徵》, m= beB\=  
1880〕〔→《续修台湾府志》〕 WTy8N  
&V,-W0T_  
續修臺灣府志(余志)/(清)余文儀 纂修
离线washington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2-05-09
全臺詩作者個人資料
[tr][td] y[rLk  
~T~v*'_h  
作者姓:
作者名:
文儀
作者姓名:
余文儀
作者別名:
字寶岡
性別:
朝代:
帝王年號:
乾隆
出生年月日:
不詳
卒年:
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
出生地:
浙江諸暨
卒地:
不詳
籍貫:
浙江諸暨
活動地區:
浙江諸暨、福建漳州、台灣淡水
個人簡介:
  余文儀(?~1782),字寶岡,浙江諸暨人。清乾隆二年 (1737)進士,二十五年(1760)由漳州知府調任臺灣知府,乾隆二十七年(1762)攝海防同知,乾隆二十九年 (1764)陞臺灣道,任間續修《臺灣府志》。十一月,復擢為福建按察使。乾隆三十一年(1766),淡水莊民為生番所殺,赴臺查辦。生番拒命,率兵進勦,於恰仔口擒斬三百餘人,餘匪奔散,遂破其巢。並招撫附近屋弊、獅仔等社,俱歸化。乾隆三十三年(1768)冬,黃教之役起,督撫臺灣,以報獲事首未符,革職留任。乾隆三十六年(1771),授福建巡撫。乾隆四十一年(1776)冬十月,因疾致仕。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卒。《海東紀勝》稱其:「性方嚴,門絕私謁。」「長於吏治,博學能詩。」現存詩作俱見其主修之《續修臺灣府志》,共二十四首,中有〈自題渡海圖〉、〈臺陽八景〉等作。(江寶釵撰)
專長:
不詳
現職:
及第年:
清乾隆二年 (1737)進士
官宦經歷:
乾隆二十五年(1760)由漳州知府調任臺灣知府,乾隆二十七年(1762)攝海防同知,乾隆二十九年 (1764)陞臺灣道。十一月,復擢為福建按察使。乾隆三十一年(1766),淡水莊民為生番所殺,赴臺查辦。乾隆三十三年(1768)冬,黃教之役起,督撫臺灣,以報獲事首未符,革職留任。乾隆三十六年(1771),授福建巡撫。乾隆四十一年(1776)冬十月,因疾致仕。
參與團體:
不詳
編著作品:
乾隆二十九年 (1764)陞臺灣道,任間續修《臺灣府志》。
親族:
不詳
師友:
不詳
製表時間:
2005/6/21
備註:
[/td][/tr] |z%,W/Ef  
离线washington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5-09
余文仪(?-1782年),字宝岗,中国浙江人,清朝官员。历任漳州知府、台湾知府、台湾海防同知、台湾道、福建巡抚、刑部尚书。 5z _)  
%0 4n,&mg  
[编辑] 生平 CvN~  
乾隆二年(1737年),余文仪高中进士,任刑部主事。1755年,任福建福宁知府,改漳州知府。1761年,任台湾府知府历任海防同知、台湾道。任内续修《台湾府志》,并镇压黄教之役。1770年后,历任福建巡抚,刑部尚书等。 ,#G@ri:B  
llzl-2` /  
[编辑] 参考文献 luMNi^FQ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n>HNpy  
张炳楠(监修),李汝和(主修),《台湾省通志》,台湾省政府,1961年。 vzw\f   
李腾岳等(监修),王诗琅(纂修),1981年,《台湾省通志稿—人物志》,台北市,成文出版社。 "#7i-?=  
离线washington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9-19
余文儀 ?—1782 mK4a5H  
字寶崗,浙江諸暨人。乾隆二年(1737)進士。由咸安宮教習授刑部主事,累遷郎中。十九年授福建福寧知府,二十三年調漳州府。二十五年由漳州知府調知臺灣府事。二十七年攝臺灣海防同知。二十九年八月擢分巡臺灣道,十一月,復擢福建按察使。三十一年,生番殺淡水莊民,六月赴臺查辦,並率兵進剿,招撫各社。乃摘署道篆,復任分巡臺灣道。十二月,改由張勒接任。三十三年冬黃教之役起,督撫臺灣,以報獲事首未符,革職留任。三十四年十月補刑部陜西司員外郎。翌年二月累陞刑部侍郎。三十六年五月改授福建巡撫。四十一年擢刑部尚書。命紫禁城騎馬。次年冬十月,因疾致仕。四十七年七月卒。文儀性方嚴,長於吏治,而博學能詩。為臺灣知府時,設局續修《臺灣府志》,成書二十六卷首一卷,凡二十六綱九十三目,約五十九萬字,記事止於乾隆三十年。雖大多採自范咸舊志,唯因後出加詳,衡考文獻者亦多取資焉。(張子文) 4MM#\  
資料出處: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 國家圖書館 民國92年12月 頁120-121   68y.yX[  
參考資料來源: •《國史列傳》(滿漢大臣列傳)卷五十六,東方學會印行。 TC2aD&cw{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臺灣文獻叢刊》第一二一種,民51.04。 y>G{GQ  
•光緒《臺灣通志》職官文職,頁349。 BAxZR  
•《臺南市志稿》。 sK\?i3<?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九人物志,頁129。 0trFLX  
J@Li*Ypo  
mU3UQ j  
Y)uNzb6R  
离线台灣余氏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9-19
余文儀公是浙江人,在台灣歷練過知府,同知,道員,相信文儀公一定對台灣的好山好水印象深刻,後來又回到中央歷練要職,雖曾一度蒙冤,但最後還是否極泰來,得以善終,好人還是會有好報的!!!
家族網站需要大家多多支持,才能可長可久!!!
离线washington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12-04
【姓名】:  余文仪 ,%>/8*  
【籍贯】:  浙江绍兴府诸暨县 *.W ![%Be  
【职官】:  福建福宁府知府 zcP_-q]1  
【年代】:  乾隆年间 N[ E t  
【出处】:  L110 C+*: lLY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各位家人朋友:如遇上传附件不成功,请更换使用 IE 浏览器!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