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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溺婴问题初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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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09-02-22
作者:常建华 G.A=h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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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明代地方志、明人文集等资料,首次对该问题进行较为全面而系统地考察。认为明代溺婴习俗流行于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四省以及江南地区,在溺婴流行的一些省区,不仅溺女婴,而且溺男婴也相当普遍。大量溺女婴的直接原因,是婚姻论财带来的妆奁昂贵和普通人相对的贫穷,还有作为背景性的深刻原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同时,溺婴也是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控制生育,这尤其表现在溺男婴方面。溺女婴的后果是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衡,男多女少,并导致男子成婚困难,也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明朝各级政府以及士大夫为戒除溺婴进行了种种努力。 ^=4I|+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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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明代、溺婴、婚姻论财、控制生育、戒除溺女 Mo:!jS~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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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溺婴问题的研究,比起明以前的宋代和明以后的清代来说,非常薄弱。梁其姿教授和冯尔康教授在对中国古代溺婴现象的概述中涉及明代部分, 沃尔特先生利用野史资料探讨了明代和清代早期溺婴与嫁妆之间的关系, 目前尚缺乏广泛占有资料的专门研究。笔者根据所掌握的明代地方志、明人文集等资料,对该问题进行较为全面而系统地考察。 t w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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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代溺婴习俗的兴盛地区 /Gh x2B  
二、明代溺婴因果的分析  gnKU\>2k  
三、明代戒除溺女的努力 ?-(w][MT\  
四、结语 ;ZE<6;#3IP  
    明代溺婴习俗流行于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四省以及江南地区,在两广以及陕西等地区也有资料记载溺婴习俗。在溺婴流行的江南、浙江、湖南等省区,不仅溺女婴,而且溺男婴也相当普遍。 eJVOV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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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量溺女婴的直接原因,是婚姻论财带来的妆奁昂贵和普通人相对的贫穷,还有作为背景性的深刻原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同时,溺婴也是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控制生育,这尤其表现在溺男婴方面。 |aO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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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女婴的后果是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衡,男多女少,并导致男子成婚困难。男子成婚难,遂使寡妇在婚姻市场上身价提高,抢孀逼醮也时有发生,女性丧偶者不易守寡。未婚者众多,一些家庭乏嗣,抱养异姓继承增多。减少人口数量也是溺女婴的重要后果。 Tg{dIh.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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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婴行为与官方的儒家正统文化发生冲突,也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明朝各级政府以及士大夫为戒除溺婴进行了种种努力。明朝中央政府对于溺婴问题的讨论,在宪宗成化年间进行过,并制定了惩治溺婴行为的措施。成化令戒除溺女的禁约要点是:地方官 “揭榜晓谕”,明令结婚费用不要奢侈并禁止溺婴,邻里必须监督举报溺女者,对溺女婴者采取“发戍远方”的充军处罚。这个禁约受到一些地方官的重视,如温州不仅奉行,还载入府志。我们获知对于溺女婴治罪的具体内容是当事人边远充军,并累及收生妇女和里老邻佑。孝宗弘治时,又比照故杀子孙图赖人之例,进一步惩治溺婴。世宗嘉靖时,严故杀子女之律。溺婴现象严重地区的地方官,往往把戒除溺婴作为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他们常常颁发禁约、告示戒除溺婴,规定婚礼费用、制裁溺婴者,还通过捐俸育婴、免除贫家差徭使女婴活下来。宗族借助族规家训戒除溺婴,善书也有戒除溺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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