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清时期苏州西南太湖中的洞庭东山、西山人,与同时期的徽州人一样,宗族观念非常强,聚族而居,以村名巷的现象极为突出。婚姻关系局限在本地,而且集中固定在少数姓氏之间,从血缘和地缘上更加强固了宗亲关系。日常行为也表现出十分强烈的宗亲同乡意识。这就使得洞庭人在外出经商时特别容易以宗党、家族的形式展开活动。洞庭商人以家族为纽带,活动地域极为集中。东山商人以江南为起点,主要活动在运河沿线,有王氏、翁氏、席氏、叶氏、葛氏、徐氏、刘氏、施氏、严氏等家族。西山商人以江南为起点,主要活动在长江沿线特别是荆湘一带,有秦氏、徐氏、马氏、邓氏、蒋氏、沈氏、孙氏、叶氏等家族。洞庭商人充分发挥地域和家族优势,经营的商口也极为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