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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唐代长安昭武九姓的婚姻状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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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2-09-05
唐朝时期,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疆域广阔、丝路畅通,中西交流活跃,大批的中亚移民来华活动和定居,其中昭武九姓为数众多,在长安、洛阳等大城市侨居着大批的昭武九姓。他们的风俗习惯及其文化对长安等地汉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时期长安“胡风”盛行。同时,他们也受到强盛的中华文明的感染,逐渐汉化。本人试图通过对昭武九姓的婚姻状况的解读,来窥探在华粟特人汉化和中西文化交流之一斑。 si;]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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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代长安粟特人的通婚状况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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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昭武九姓胡人的考证较多,向达先生总结了《唐书》和《文献通考》的记载,参看了桑原隲藏、堀谦德、冯承钧诸氏书后,指出“凡西域人入中国,以石、曹、米、史、何、康、安、穆为氏者,大率俱昭武九姓之苗裔也。”[1]入华的粟特人多以国名为姓,既可辨认国籍,又是汉化的表现之一。在下面论述其婚姻情况时,所涉及人物的国籍可以依据其姓氏判断。 z,7^d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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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入华的粟特人的婚姻结构的汉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入唐初期,粟特人主要是内部通婚。墓志中记载了很多内部通婚的情形,以长安居住的粟特人为例。如终于乾元元年的唐游击将军的夫人为康夫人;何国人何文哲的原夫人及二夫人为康夫人,且为姐妹;终于永贞元年米继芬夫人为米氏;卒于麟德元年的定远将军安菩夫人为何夫人等等。这些都是粟特人内部通婚,且保留了粟特人的传统的婚姻形态,如多妻制,娶姐妹为妻;这是较落后民族原始婚姻形态的遗存。可见,粟特人在唐定居的二、三代时,婚姻方面还维系其传统,受汉化的影响较小。粟特人普遍实行内部通婚,主要是因为他们多以聚族方式在长安生活,以长安城西最为集中,在这个聚居区内,粟特人有相同的风俗民情,生活饮食习惯,宗教信仰等,活动的区域也有限,因此在同一种文化环境下,自然容易亲近,通婚的情况就较多。而且,同为异乡人,相互扶持,情感相互依托,容易结为连理。 >`uSNY"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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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武九姓胡人还有与其他少数民族通婚的传统。6-7世纪,突厥汗国曾长期控制着中亚粟特诸国,建立了密切的政治联系。因此,粟特人与突厥人很早就相互通婚了。如安禄山,本姓康氏,幼随母在突厥中,其母后嫁安波注兄延偃。康处真,太宗时中郎将。吐谷浑国主伏允为子求婚,称疾不至,太宗下诏止婚,遣康处真临谕。随着入唐定居生活时间的推移,粟特人汉化的程度不断加深,胡汉通婚的现象明显增多。墓志中记载了上层胡人与汉妇通婚的现象。如卒于长庆元年的康志达,其妻为河南元氏,一女嫁陇西李承宪;卒于永淳二年的安元寿,其妻为下邳翟氏;卒于建中三年的曹景琳,其妻氏河清张氏;卒于天宝三年的史思礼,其妻为武功苏氏;另有原配夫人为胡人,后娶汉女的情况。如卒于总章二年的史诃耽的原妻为康氏,康氏去世后,史诃耽娶南阳西鄂张氏为妻,死后夫妇合葬。安禄山也是妻康氏、段氏。从中可见,胡汉通婚有阶段性的特点,是逐渐汉化的过程。 D+3Y.r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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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联姻不仅有上层的胡人,还有来华经商的男子,定居长安,娶汉族女子为妻也更加普遍。尤其在“安史之乱”后,吐蕃占领了河陇地区,丝路堵塞,粟特人返家无望,与汉妇联姻的情形就更多了。在长安城中所居的胡人中,胡商人数最多。粟特人本来就是一个商业民族,他们“善商贾,争分铢之利,男子年二十,即远之旁国,来适中夏。利之所在,无所不到。”[2]唐代长安是经济文化繁华的大都市,自然吸引了大量的胡商,有很多人就长期定居下来,娶妻生子,代代相承。在“安史之乱”后,回鹖人助唐平定叛乱有功,享有特权,昭武九姓胡人常冒回鹖人之名经商,获得便利。代宗时,“回纥留京师者常千人,胡商伪服而杂居者又倍之,”这些人“殖资产,开第舍市肆、美利皆归之,日纵贪横,吏不敢问,或衣华服,诱娶妻妾。”[3]这些定居长安的胡商人数众多,且时间较久,受到汉化的影响较深。如德崇贞三年,宰相李泌进言:“胡客留长安者久矣,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 [4]检括后,共计4000余人。向达先生也指出“此辈久居其间,乐不思蜀,遂多娶妻生子,数代而后,华代愈甚。盖即可称之为中国人矣。”[5]这时期,随着胡人定居时间的延长,胡汉通婚的情况已经很普遍了。而且娶姐妹为妻等血缘婚的婚姻旧俗已经了无痕迹了,大概是久居长安,受到儒家人伦思想和唐代婚姻模式的影响吧。以上,对昭武九姓胡人婚姻类型的简要说明,我们不难发现,粟特人从定居早期内部通婚为主,到唐朝中后期,大量定居长安的胡商娶汉族女子为妻妾,胡汉联姻较为普遍,且粟特人内部联姻日趋减少。这种婚姻结构的转变,正是粟特人汉化程度逐渐加深的表现,也是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加深的表现。 TfVD'HA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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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唐代长安粟特人胡汉通婚及其婚姻结构转变的原因 Fc~w`~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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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唐代社会是国力强盛、文化交流频繁、社会风气开放的社会,容易接纳各种风俗文化。同时,唐朝也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条件。如政府允许各民族入境居住,西域胡人中以昭武九姓的粟特人入居最多,在长安等地聚族而居。还授予他们官职或实行保护通商贸易的政策,这就促使粟特人长期定居,从事各种活动,在他乡生存传承。 h$k3MhY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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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胡汉联姻也要得益于唐代对汉族与异族的婚姻政策。唐代大体上是允许胡汉通婚联姻的。唐太宗贞观二年六月敕令称:“诸蕃使人娶得汉妇女为妾者,并不得将还蕃。”[6]唐律令中也规定:“诸蕃人所娶得汉妇女为妻妾,并不得将还蕃内。”[7]这些规定指异族男子可以娶汉族妇女,只是禁止将她们带走。虽然在建中元年,唐朝曾一度禁令胡汉通婚,但也是针对京城侨民通婚过多,政府负担过重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故向达先生说:“有唐一代对于汉女之适异族,律并无禁。”[8] K, 5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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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粟特人与汉族通婚大多是在几代以后,而不是一开始就有普遍的胡汉通婚。初期,粟特人聚族而居,同族通婚,努力保持自己民族的传统,这是异族在他乡保护自己文化的本能,也是防御被同化的方式。随着时间的延长,粟特人活动的领域扩大,越来越多的接受汉族文化,深入到汉人生活领域里,几代后的粟特人的子孙淡化了本民族的传统,于是胡汉联姻也就水到渠成了。 nln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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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昭武九姓的粟特人与汉族的通婚是阶段性的,汉化的程度也不同,早期多是内部婚姻,随着受到汉化程度加深,胡汉联姻的现象也更加普遍。胡汉通婚既是粟特人接受汉族文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汉族人接纳胡人,吸收胡人文化的过程。通过胡汉通婚的方式,加速了民族融合,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 bV*z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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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Q PWi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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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Q8 ?)  
[2][后晋]沈昫。旧唐书·唐国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3613页 `uZv9I"  
[3][宋]司马光等撰。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卷275代宗十四年七月条 \41)0,sEy  
[4][宋]司马光等撰。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卷232德宗贞元三年条 (}1v^~FXj  
[6][宋]王溥。唐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卷100杂录,2136页 } .3]  
[7][唐]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卷八卫禁,178页 Lv5X '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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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安萍(1985年-), 女,安徽合肥,安徽大学历史系07级专门史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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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2-09-07
感謝余鈺兄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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