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娘 1778?—1864
mZ5UaSG 大甲中莊林光輝女,七歲為余榮長養室。乾隆五十四年(1789)夫年十七,赴鹿港經商溺死,時氏年方十二,未成婚,而舅歿姑存,無別子,乃願終身代夫奉事,不另嫁。家貧,勤紡績。撫養族子為嗣,旋歿,再立之;娶媳後,又歿,乃偕媳撫幼孫。道光十三年(1833)請旌。同治元年(1862)戴潮春起事,屢犯大甲。城中水道絕,氏嘗三出禱雨,皆驗,士氣倍奮,圍遂解,城人禮之如神。三年卒,年八十六。其旌坊在大甲鎮順天路,為地方勝跡,後更塑像供於鎮瀾宮,稱為貞節媽。媳巫氏,亦以節稱。(張子文)
gK>Vm9rO [L275]4n!] 資料出處: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 國家圖書館 民國92年12月 頁248-249
XkD_SaL} 參考資料來源: •《淡水廳志》卷十列傳四列女貞孝,頁278。
lL^7x •林衡道《臺灣古蹟集》(第一輯)玖:台中縣「貞節坊」。
l>]M^=,&7 •《臺灣通史》卷三十五列傳七列女,頁964。
r~;N(CG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九人物志,頁629,臺灣省文獻會,民87.06。
ooAZ,l=8 •《苗栗縣志》卷十四列傳列女貞孝,頁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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