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38人) 03v& k
(2011年5月15日尤溪县余氏研究会一届一次理事会议选举产生) cxSHS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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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长:作树 0m*b9+q
常务副会长:子通 %E&oe $[B
副 会 长:有铭、常春 2{~`q
秘 书 长:有铭(兼) ZJZSt% r
副秘书长:常春(兼)、兴然、兆芬 |rk.t g9
常务理事:光然(上井)、思繁、作炯(林尾)、生圻、宗谋、承森、有概、元柳、新春、占荣、盛广、正伟、昌茂、昌栋、明志、书海、书地、利坫、增明、孙清 :qbU@)p*
理 事:作锦、作盛(文山)、作煌(文山)、作盛(林尾)、时炫、乐居、连钦、永廉、新侣、有锋、美堂、祥侣 y@I9>}"y
研究会下设秘书组、综合组、财务组: 83R s1}*
秘书组 组长:有铭(兼) ri8=u$!
综合组 组长:常春(兼) Sxc)~y
财务组 组长:子通(兼) zNt//,={
尤溪县余氏研究会 \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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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名誉副会长和聘请法律顾问的决定 (c)/&~aE
(2011年5月15日尤溪县余氏研究会一届一次理事会议通过 ) &v((tZ
名誉副会长:作红、作旗 Sdmz(R
法律顾问:洪调 RN)XI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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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余氏研究会章程 %/e'6g<
(2011年5月15日尤溪县姓氏源流研究会余氏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G?G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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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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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尤溪县姓氏源流研究会余氏委员会”,简称“尤溪县余氏委员会”,对内称“尤溪县余氏研究会”。是由居住在尤溪县内(包括外迁),有兴趣并热心于余氏文化历史研究和宗亲事业的余氏宗亲自发组成的非盈利的民间组织。 SPlt=*C#_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为根本准则。 3xz~##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弘扬祖德,敬宗睦族;溯源敦本,研究文史;互通资讯,联谊交友;团结互助,共创和谐。本会的目标和任务是:传下邳先进文化,建余氏和谐家族。本会会风是:“团结、互助、求真、务实” 。 x f{`uHa8
第四条 本会为尤溪县姓氏源流研究会的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承认《尤溪县姓氏源流研究会章程》,并遵守其规定。 Q]=/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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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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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加强本县内余氏宗亲的联谊与沟通,组织宗亲的重大活动,促进宗亲间的团结协作。 [[T6X9
第六条 开展余氏文化历史的调查与研究,收集、整理、编纂余氏有关史料。 'vtJl
第七条 加强与县外余氏宗亲组织以及本县籍外迁余氏宗亲的联谊和交流,增进往来。 1mtYap4
第八条 积极参与并做好尤溪县姓氏源流研究会的各项工作。 qY%|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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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 员 pFMjfW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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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个人会员:凡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尤溪余氏宗亲和外地来尤工作的余氏宗亲以及迁至县外的余氏宗亲,不分男女,承认本章程,并按规定缴纳入会费及会员费的均可申请入会,并填写会员登记表,经理事会(本会成立前由筹备组)审核确认后,方可成为正式个人会员。 (p#c p
团体会员:县内各余氏宗支(堂号)可参加团体会员,团体会员自愿赞助本会的,设代表1--5名,名额由理事会确定,人员由各宗支自定。 $ Lfbt=f
特邀会员:凡迁至县外的有志于余氏研究的宗亲可特邀为会员。 E|-5=!]fX
第十条 本会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D65&R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b;a~Y0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mu{*. &
(二)按规定缴纳入会费和会员费以及其他费用; yMkR)HY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事项; gIRZ kT`
(四)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VJ\
第十二条 会员权利: 4Hyp]07
(一)享有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监督权; \N|}V.r
(二)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权;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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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本会的信息、资料等共享待遇权; K0'p*[yO/j
(四)有退会自由权(但不退入会费),超过两年以上未交会员年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2d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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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组织机构 96!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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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代表大会代表由理事会民主推荐,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产生,代表名额由理事会根据各宗支情况确定。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Um-Xb'R*]V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P?8$VAkj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Zl!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qH)ttW
(四)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r|bGn#^
第十四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至二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若干名。其中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设财务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由理事会成员兼任或另聘其他会员。会长主持本会全面工作,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常务理事、理事负责本会分配的工作及本宗支的各项工作。 1]8Hpd
本会下设秘书组、综合组、财务组,由分管副会长兼任组长。主要职责: fgo3Gy*#
(一)秘书组:①负责“四会”(会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务工作,包括文字材料;②负责做好本会的大事、要事记录,整理和保管好档案资料;③负责组织重大活动及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hJ4 A5m.
(二)综合组:①负责以族谱为重点的余氏文化历史研究和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②负责组织有关余氏文史资料的编纂工作;③负责建立和维护“尤溪县姓氏源流研究会余氏委员会”网站,负责适时编辑、发行《尤溪余氏会刊》。 ^}z:FI
(三)财务组:①负责经费筹集,增加收入来源;②负责财务预算,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帐目,严把财务关,并报告收支情况;③负责管理好本会的各项固定资产和资金。 g'-hSV/@}@
第十五条 理事会成员人选由上一届理事会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由理事会直接选举产生。理事会是本会的办事机构。理事会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v,3}YDu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并组织实施; [H`5mY@
(二)决定并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 =k!F`H`/%'
(三)推荐新一届理事会人选,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S.C7%XU
(四)审查批准新会员,决定违法违规会员的处理意见; EY :EpVin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FlH=Pqc
(六)组织其他活动。 )d=&X|S>
第十六条 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会的工作思路、方法和要求以及有关重大事项。 HhTD/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核心和决策机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会的工作安排、有关决定等相关事宜,提交理事会讨论决定。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及其他活动。 +ldgT"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由会长提议或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联名申请,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会长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的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开会,通过的有关决议要有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z&|sks7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可以增设顾问、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需经常务理事会提名、本人同意、理事会研究决定。 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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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经 费 #X<s_.7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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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经费收入包括以下几项: &?SU3@3|
(一)入会费及会员年费。个人入会费每人200元(凡捐款300元以上的可免交入会费),会员费为每人每年50元。 |+Ub3<b[]
(二)捐款。个人捐款可累积计算。凡累计捐款叁千元以上的均颁发荣誉证书,捐款伍千元以上的聘为顾问,捐款壹万元以上的授予名誉副会长,捐款叁万元以上的授予名誉会长。 +q~dS.
(三)赞助。余氏宗亲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及宗亲组织等赞助。 Bf6\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