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宗亲:终于见到您了。前些天把我当好友的人,就是您吗?若是,我表示赞成和感谢I
928uGo5 我对网络外行,连一般操作都不会,有好友要参加我的QQ,我也不懂如何接纳,很失礼,也很惭愧!此事容后再谈。
%PlA9@:IZ 您说“家丑不可外扬”,我亦有同感。可是,余杰不这么想。您能规劝余杰收手吗?也就是说,他会同意不再中伤秋雨先生,并删除他在别处散布的文章吗?如果做不到,那么,能否劝本栏目管理员删去余杰的骂文?如果还是做不到,那么,您的建议,也就有点简单片面了。我觉得余杰再这样发展下去,将会败坏余姓的声誉,袒护他说不定会起反作用。不过,我已“附言”在此,由管理员们决定好了。
yA]OX" T?* [ 此帖被余辅台在2011-12-30 16:0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