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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washington 从 余姓名人 移动到本区(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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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锦华:19岁小将宁死不变节,血洒葫芦岭。 .yF7{/ mOyBSOad4 8\t~*@" c X553& O- &>Dc y:Qo:Z~ 葫芦岭今天地处清远市东城街道办澜水村委会,大多数村民为余姓。 '8wA+N6Zr7 据清远县志记载,葫芦岭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葫芦岭余氏的开基始祖为“余氏四虎”,于乾隆初年从粤西的郁南县连滩镇移居而来,至今已经繁衍了十代。而连滩镇余姓始祖余芳选,则是在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从闽南漳浦县五凤里蒹葭村迁来粤西。至余芳选的第六代裔孙“余氏四虎”,因系地主大户的丫环所生,备受歧视,故兄弟四人结伴迁居清远葫芦岭,初期捕鱼为生,富裕后筑宅置产,造桥修路,葫芦岭遂为知名村落。 $}7/mS@c 由于葫芦岭翠嶂千重,古木参天,双溪汇注,天赋灵性,更难得的是北面有一大片广袤田野,远处又有笔架山脉的大、小帽山相向而拥,正好应了“狮象守门”之说。村人认定此地为“万古不败之地”,于是在此落地生根。 +X0?bVT 只要提到葫芦岭,必然提及周其鉴和余锦华。可以说,他们两人同呼吸,共命运,周其鉴血染清远城之前的三天,余锦华血洒葫芦岭。 k|nv[xY0 余锦华的侄子,现年70岁的余桂恒,向记者讲述了周其鉴当年在葫芦岭被捕的真实一幕。 Yyby 1 1928年1月22日,正逢农历除夕,周其鉴秘密到清远活动,潜伏在葫芦岭余锦华家中。余锦华与同村地主的住宅相距五间房屋,地主住村南面,余锦华住村中间,屋后一条小巷直通后山。一有风吹草动,大家迅速潜入后山葫芦岭密林深处,搜捕的敌人只能望岭长叹。 z6b!,lp 地主与余锦华同宗,在白色恐怖的高压下,也许是出于自保,他趁着大年三十除夕,借到县城办年货之机,偷偷告诉清远县民团大队长潘伯良,说余锦华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 y}5H<ZcXA 双手沾满共产党员鲜血的清远县民团头子潘伯良,在大年初一凌晨带领300名荷枪实弹的民团队员突袭葫芦岭,周其鉴和余锦华撤退不及,不幸被捕。 ; 7[5%xM 潘伯良并不知道周其鉴的真实身份,于是把他和余锦华押到村南面的余氏宗祠门口,将他俩缚在祠堂前的麻石柱上审讯。余锦华知道清远地下党组织的秘密,如果他变节,可能会免死,但清远地下党组织将会被敌人一网打尽。 $+)SW{7 尽管敌人对余锦华软硬兼施,用尽了包括灌辣椒水、坐老虎凳、车裂等惨无人道的酷刑,但余锦华抱着共产党员“头可断,血可流,革命意志不可灭”的英雄气概,坚守着党的秘密。 noC]&4b 最后,潘伯良在葫芦岭村人的面前残暴地杀害了余锦华,并下令将余锦华的遗体运回县城“砍头示众,曝尸三日,不准收尸”。新婚不够三个月的余锦华献出了19岁的年轻生命。 _K3?0<=4 拂晓时分,潘伯良把周其鉴押回清远监狱,同样对他软硬兼施,用尽酷刑。但周其鉴宁死不屈,不吐半字。三天后被秘密杀害于西门岗,年仅35岁。
@S yGj# 解放后,杀害余锦华和周其鉴的民团头子潘伯良等人被人民政府枪决,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ds,NNN<HW r'#5ncB +6-c<m| [ 此帖被washington在2013-07-21 01:0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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