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双祧原非常经,必其人系独子。又属至亲,两相情愿者。方许承两房宗祧,不得藉双祧跨继。 `5H$IP1XhA
注:所谓的一子双祧。讲的就是这条。跟现在的婚姻中的不嫁也不招亲的情况类似,只是这是同姓之间,那是异姓之间。 ak:c rrkx
第六条:忍将己子鬻与他姓者,书曰出继某处某姓。若本宗因而绝嗣者,任其赎回承祀。 dx;k`r$w
注:这种情况说的其实就是指招赘。也是招亲的意思。但有时也不是,比方有时是因特殊情况,才把儿子出继的,或直接给人家。比方男方去世早,女的带着儿子又出嫁的。出嫁后,其子随后爸姓。还有以前抽壮丁,两子抽一。明知当壮丁就是当炮灰,所以把儿子送人的。 M,ir`"s
第七条:年未满十五殇者,于其父图中,子某名下注一殇字,不另起图。若继兄弟子为后者,仍复起图,俾嗣续相延,其来有自。 wY"Q o7
以上四条专讲子嗣。